崗位職責:職責一、體系構建 1、負責組織制定、修改和更新公司的審計規(guī)范和管理制度,并監(jiān)督有關規(guī)章制度實施;職責二、經營審計 1、負責開展常規(guī)審計(包含但不限于:銷售與收款、采購與付款、存貨管理、工程項目管理、固定資產管理、資金管理、投資與融資管理等方面的審計)以及各類專項審計(離任審計、舞弊審計及其他特別事項審計);2、負責協助外部審計開展工作;3、負責協調審計部與各子公司的關系。職責三、部門管理 1、建立和完善部門定位、職責、架構和團隊建設。2、根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,編制本部門整體工作計劃,審批后監(jiān)督、落實。3、依據工作目標,進行部門內的工作分解,并指導下屬完成。4、依據培訓計劃,組織安排部門員工進行專業(yè)學習,跟蹤培訓實施效果。5、依據本部門員工隊伍建設要求,提出和審核人員的調配、任免、培訓等方面的意見。6、依據工作目標,對下屬工作做出績效評估并做相應的建議和指導。7、依據本部門整體工作計劃,編制部門預算并上報,審批后嚴格執(zhí)行控制相關費用。8、依據公司企業(yè)文化建設相關要求,引導部門員工的價值觀,塑造積極向上的企業(yè)文化?。9、依據公司要求,做好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、安全管理等相關工作。職責六、其他 完成董事會及董事長交辦的其他工作。任職資格一、工作經驗1、具有財務、會計、審計等知識;2、具有五年以上財務、審計工作經驗;二、知識要求具有財務、會計、審計等知識;三、素質能力 1、熟悉有關的法律、法規(guī)和集團的規(guī)章制度;2、全面的財務管理、會計核算、內控審計等能力;3、組織協調能力強,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強;4、高度的職業(yè)道德。四、其他身體健康